春风满巴渝·涪陵新风 | 村规民约润乡土 文明新风拂大木
2026-01-14 14:19:06 来源:
近年来,涪陵区大木镇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探索出一条独特路径——通过村规民约的制定与实施,实现了基层治理与乡风文明的同频共振。
大木镇的村规民约制定过程,是一场从“制度约束”到“共同约定”的转变。过去,许多乡村的村规民约往往是村干部单向制定,贴在墙上却难以走进心里。

院坝会现场
在武陵村,这一状况得到了彻底改变。通过“院坝会”“邻里座谈”等接地气的形式,村民们围坐一起,围绕红白喜事、环境卫生、邻里关系等切身事务展开充分讨论。经过集体商议,婚宴规模、彩礼上限等具体标准被纳入村规,“门前自扫”“垃圾分类”等通俗易懂的条款成为村民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一份源于共识的约定,本质上是一种乡土契约,它打破了传统行政命令的单向性,让村民成为规则的共同制定者。这种参与感转化为主人翁意识,使村规民约不再是墙上的文字,而是心中的标尺。
在大木镇,村规民约已超越单纯的行为规范,演变为联结乡情的“人文纽带”。这一转变的关键在于从“单打独斗”到“共建共享”的治理模式创新。
宣王村一户村民家中办喜事的场景成为生动注脚。按照新的村规民约,邻里主动帮忙且全程从简,既保留了传统的人情味,又树立了新风尚。
在雨台村,垃圾分类已成为村民的生活习惯;在武陵村,邻里矛盾往往通过村规约定的调解机制得到化解。这份共同认可的“小宪法”,以乡土情感为依托,将村民紧密联系在一起。
大木镇在推进村规民约过程中,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使其成为涵养文明乡风的“文化源泉”。这种从“短期效应”到“长效机制”的转变,标志着乡村治理的深刻转型。
雨台村将村规民约与家风建设相结合,开展“最美家庭”评选,使文明理念如春雨般渗入家家户户。垃圾分类、邻里互助、节俭办事等新风尚已蔚然成风,不再依赖行政推动。
武陵村口,村民议事亭上的村规民约在阳光下格外醒目。从制定到践行,从约束到自觉,这份“乡土契约”见证了大木镇乡村治理的现代化转型。
当文明新风拂过田野,当乡情在规则中升华,大木镇的实践证明了这样一个道理:最有效的治理,源于共同的价值认同;最持久的文明,生于乡土的沃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