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促消费公平 涪陵区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2022-03-16 17:33:00 来源:涪陵区融媒体中心
为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健康的消费观念,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涪陵区各单位、街道纷纷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区人民检察院、市场监管局

活动现场
3月14日,涪陵区人民检察院与涪陵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了以“共促消费公平”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一大早,新妙镇杰勋广场热闹无比。“要在手续齐全的正规商家购买食品,查看保质期,看包装是否破损,是否霉烂变质,还要记得向商家索要发票,发生纠纷时才有依法维权的依据......”宣传人员正在为群众详细讲解如何选购包装食品。
在活动现场,宣传人员还将过期食品、不合格产品、合格产品等分类摆放,对照各类物品的特征给过往群众讲解购物时要重点查看商品的哪些信息,怎样查看商品是否过期,如何正确通过扫码查看相关信息等,还现场发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等相关宣传资料。同时提醒大家,如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损,可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还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向检察机关申诉,请求司法机关依法维权。
“以前我们在购买商品时,往往是哪家的价格低,就到哪里购买,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后,就自认倒霉。听了今天的讲解,才知道购买商品的学问还有这么多。今后,我们对消费更有信心了。”听了宣讲后,来赶场的刘大爷深有感慨地说。
据了解,为有效强化消费维权工作行政监督与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目前,涪陵区人民检察院与涪陵区市场监管局正着手建立消费维权“民间、行政、司法衔接”联动机制,通过“民间调解、行政监督、法律援助、司法保护”等多角度、全方位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同时,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力,共同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江北街道
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月15日,涪陵区江北街道在黄旗场镇组织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现场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条幅等方式,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同时,还现场解答了居民和经营摊主提出的疑问和咨询,全面提升居民消费维权和经营摊主的守法经营意识。
本次活动发放宣传单300余张,受理消费者咨询30人次,加深了大家对消费者权益的了解,也提高了社区居民依法维权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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