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让生活更美好!
首页 > > 正文

《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3月1日起实施,涪陵将这样落实

2022-03-03 20:29:00 来源:涪陵区融媒体中心


微信图片_20220304164220.png

西城华府小区物管员指导居民投放生活垃圾


3月1日,《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3月2日,记者走访了涪陵城兴华西路西城华府和滨江大道金科廊桥水岸小区,调查了解了市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其次,通过采访涪陵区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了解到,接下来涪陵区将结合《条例》实际,建立健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有序推进该《条例》贯彻落实,让市民养成良好的生活垃圾分类习惯。


垃圾分类市民参与


3月2日,记者在兴华西路西城华府小区见到,进入小区内通道右侧设立有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和其它生活垃桶以及智能二、四分类垃圾箱,居民们在物管员的指导下学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投放生活垃圾。


该小区物业负责人王琼介绍,该小区有1284户业主,每天产生生活垃圾约1.5吨。他们每天会组织物管员指导业主对可回收物投放到织物、金属、塑料、纸张四分类垃圾箱里,业主凭发放的生活垃圾分类卡积分换取洗衣液、抽纸等小礼品,其它垃圾投放在指定垃圾桶里,共同为小区创造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


微信图片_20220304164224.png

志愿者在金科廊桥水岸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对于《条例》的实施,居民余先鸿表示,作为居民一定自觉遵守新实施的《条例》相关规定,他在家里提前用两三条塑料袋将生活垃圾分类好,出门时带到小区指定生活垃圾投放区投放,这样不仅能积分换小礼品,小区生活环境好了,住起也舒适。


当天,在滨江大道金科廊桥水岸小区设立的生活垃圾分类告知书展板前,志愿者们向居民们一边宣传书展板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摘录新实施的《条例》部分相关规定,一边指导居民在自助环保取袋机前领取环保袋。“生活垃圾分类好啊,环境卫生要靠大家共同保护。”不少小区居民这样表示。


多措并举贯彻落实


涪陵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彭薇介绍,3月1日起,《条例》正式施行,接下来是开展全方位宣传,纳入3月法治宣传月重要内容,立足3·19宣传周开展大型宣传活动。确保《条例》宣传家喻户晓;建好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和巡检员队伍,开展普法宣传和分类指导;围绕单位、组织和个人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开展执法检查;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演讲、微视频、社区宣讲、社区工作者培训等活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从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垃圾处置费征收等方面,推进《条例》贯彻落实,为市民创造一个宜居宜业的生活环境。


据介绍,自2019年以来,截至今年2月28日,涪陵区共计实施了212个小区生活垃圾示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