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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殡葬改革 倡导文明新风——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2026-04-17 10:43:00 来源:涪陵区民政局


广大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我区一些区域出现了违规修建“活人墓”、硬化大墓的现象,严重违反了《殡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不仅占用宝贵的土地资源,破坏自然生态环境,也影响城乡风貌,增加了群众负担,与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现代丧葬新风尚不相符。在此,我们向全区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深刻认识违规建墓的危害


“活人墓”:即指在公墓以外的,为健在者预先修建的坟墓。硬化大墓:即指死亡安葬后的坟墓及附属建(构)筑物采用石材、瓷砖、砖混、钢筋混凝土等不可降解材料进行硬化处理,且占地面积超过规定标准(坟墓加附属建(构)筑物占地面积遗体单体墓超过4平方米、合葬墓超过6平方米,骨灰单体墓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超过0.8平方米)。这两种坟墓危害极大,一是浪费土地资源。二是破坏生态环境,影响自然景观。三是助长盲目攀比之风,加重家庭经济负担。四是违反殡葬管理法规政策,属于违规行为。


二、自觉遵守殡葬管理法规


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明确规定,禁止在耕地、林地、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地建造坟墓,禁止修建“活人墓”和超标准大墓。请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参与、不支持、不修建“活人墓”、硬化大墓。对已存在的违规坟墓,请积极配合属地镇街和相关部门按照政策进行拆除和整改。


三、积极践行文明节俭殡葬新风


要倡导厚养薄葬、丧事简办的新观念。缅怀亲人,贵在心意,而非坟墓的豪华与占地大小。鼓励采用树葬、花葬、草坪葬、深埋不留坟头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这些方式既环保节俭,又能以绿树鲜花寄托哀思,是更文明、更现代的表达方式。对于老年人的关怀,更应体现在平时的悉心照料和精神慰藉上。


四、党员干部要带头示范


全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殡葬改革政策,带头抵制修建“活人墓”、硬化大墓,带头倡导生态安葬和文明祭扫,并积极做好亲属和身边群众的思想引导工作。


市民朋友们,推进殡葬改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规范殡葬行为,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携手并肩,破旧俗、树新风,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做殡葬改革的践行者、文明新风的倡导者,为建设资源节约、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感谢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重庆市涪陵区民政局

2026年4月5日